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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关于陕西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的通告

        索引号 zyxzfzyxzfbgs/2020-0704 公开目录: 行政收费
        来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: 2020年03月03日
        内容概述 现将我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布

        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,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,现将我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布。防疫期间,学校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,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 对违反国家和我省教育收费政策,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,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、代收费等行为,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。

        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: 12315

        特此通告。

        附件:陕西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一览表

       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 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
        2020年3月2日


        陕西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一览表

        类别

        性质

        收费项目

        计费单位

        收费标准

        批准机关及文号

        备   注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1、小学、初中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农  村

        学  校

        (1)代收费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费调发〔2001〕29号,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1〕124号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

        元/人次

        40

        (2)服务性收费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1〕124号。

        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。

        伙食费

        附近的36524超市_中爱365APP_365bet亚洲真人

         

        按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。

        城  市

        学  校

        (1)代收费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费调发〔2001〕29号,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1〕124号,

        国务院国发〔2015〕67号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

        元/人次

        40

        类别

        性质

        收费项目

        计费单位

        收费标准

        批准机关及文号

        备  注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城 市

        学 校

        (2)服务性收费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0〕40号,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1〕124号。

        坚持自愿,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。

        ①住宿费

        元/生学期

        按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。

        ②伙食费

         

        2、普通高中

         

        (1)事业性收费

        ①学费

        元/生学期

        免收

        陕政发〔2016〕28号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  ②住宿费

        元/生学期

        按价格主管部门、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
        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06〕120号,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1〕124号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类别

        性质

        收费项目

        计费单位

        收费标准

        批准机关及文号

        备  注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(2)代收费

         

        ①课本费

         

        按政府定价收取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新闻出版广电局

        陕价服发〔2016〕125号,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1〕124号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②学生健康体检费

        元/生学年

        高一新生25,其他年级学生20。

        省教育厅、卫生厅、财政厅、物价局陕教体〔2009〕3号,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1〕124号。

        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

        元/生次

        110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财政厅

        陕价服函〔2018〕164号

         

        (3)服务性收费

        坚持自愿,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。

        伙食费

         

        按价格主管部门、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06〕120号。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1〕124号。

        3、职业高中

         

        (1)事业性收费

         

        类别

        性质

        收费项目

        计费单位

        收费标准

        批准机关及文号

        备  注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  ①学  费

        元/生学期

        文科700

        理科900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06〕120号,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1〕124号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按照省财政厅、发改委、教育厅、人社厅陕财办教〔2013〕1号文件规定,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(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。

          ②住宿费

        元/生学期

        按价格主管部门、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06〕120号,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1〕124号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(2)代收费

         

        同普通高中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06〕120号,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1〕124号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(3)服务性收费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类别

        性质

        收费项目

        计费单位

        收费标准

        批准机关及文号

        备  注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

        元/生学期

        实行属地管理。其中非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,由各地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,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,具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。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,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。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、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05〕148号,

        省物价局、教育厅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2〕60号,

        陕价行发〔2014〕67号,

        国务院

        国发〔2015〕67号

        省政府

        陕政发〔2016〕28号,

        陕政发〔2018〕2号

         

        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减免学费,高出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。